学院教职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燕山大学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2026年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附件3)相关通知要求,现启动我院2026年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第三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实施范围为已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或总量控制、经学校评审或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其中:
1.2023年1月及以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只能申报本层次岗位最低等级(如正高级四级、副高级七级、中级十级),不能申报晋级,但作为核定岗位基数。
2.各岗位(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现聘人员可直接申请续聘原岗位,满足申报晋级条件的可申请晋级,不得越等级申请。
3.晋级人员在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基础上,需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
二、岗位名称与数量
岗位名称 |
副高 |
中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国家规定岗位 结构比例 |
2:4:4 |
3:4:3 |
核定岗位数量 |
5 |
10 |
10 |
11 |
14 |
10 |
三、聘用条件
1.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无教学事故、无学术道德问题、完成学校相关规定的额定教学工作量。
2.业绩成果计分:任现职以来满3年,根据学校《业绩成果量化计分表》提交5项代表性成果,入职燕山大学后取得的成果数量不少于2项,5项代表性成果中至少含1项非科研成果,成果最长认定期限为:201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同一成果按最高奖计算。达到对应岗位最低分值,按照表1执行。
表1 代表作合格分值要求
系列 |
要求 (单位:分) |
五级 |
六级 |
八级 |
九级 |
专任教师教学科研子系列、专业研究 |
10 |
5 |
3 |
3 |
实验教师、实验研究 |
10 |
5 |
- |
- |
专任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子系列 |
10 |
5 |
- |
- |
管理研究、实验辅助、工程技术、编辑、图情与档案、医疗卫生、会计、审计等其他类型 |
10 |
5 |
- |
- |
3.工作年限计分:参加岗位聘任人员,任现职以来进行工作年限核算,工作每满一年计1分,工作年限计分不计入代表作合格分。
4.年度考核计分:获评年度考核优秀1次计2分,上限6分,年度考核计分不计入代表作合格分。
四、聘用程序
个人申报→提交材料→学院资格审核→小组评审→指标内择优确定→公示上报。
注:学院按业绩成果分、工作年限分(每满1年计1分)及年度考核优秀加分(每次2分,最高6分),合计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推荐。总分并列者,则须提交除5项代表性成果之外的最多5项成果,按最终提交成果总计得分排序,高分者优先。
五、填写材料说明
1.现聘岗位等级可对照《岗位及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表-2026现行》(附件4)查询本人岗位工资项;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申报晋级,最终结果以审核后的晋级结果为准。
2.提交材料要求:
(1)不算基数人员(管理岗、政工)不用填写材料;
(2)申请续聘原岗位(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长聘人员仅需填写申报表的基本信息,成果处无需填写,提交签字纸质版(6月12日前送至信息馆1号楼333),不用发电子版;
(3)申报岗位人员按照《燕山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申报表(个人用表)》(附件5)填写,并提供成果电子版佐证材料,与申报表电子版一并发至学院邮箱,压缩包以“申报岗位X级+姓名”命名在6月12日(周五)前发至学院邮箱hexiwen@ysu.edu.cn;
(4)申报岗位人员申报表经学院审核并与本人核对无误后再提交签字纸质版。
3.部分成果认定要求提示:
(1)相应岗位条件规定的业绩成果需在任现职以后取得(注:所主持项目开始的时间需在任现职以后),成果最长认定期限为:201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纵向科研项目认定参照《燕山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级别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
(3)横向科研项目认定参照《燕山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类别认定办法(试行)》(附件7)、《燕山大学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23年)(附件8)并行使用;
(4)论文被检索需提供有效的检索证明,检索分区以中国科学院大类学科分区为准。论文第一作者不含共同一作;同一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在校内只能确认一名教职工使用,且一经确认校内不得变更。2021年12月前发表的论文如未用于评职和申报“燕山学者”,且所有作者(校内教职工)一致签字同意某作者使用(仅限1人使用)(附件9:论文使用权证明),可视作有效申报成果。2022年1月及以后发表的论文归属,以科研系统认领情况为准,仅限科研系统认领人员使用。新引进教师来校之前的成果(且作者中没有校内教职工)可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4.其他未尽事宜均根据学校《关于做好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