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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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学院发布时间:2009-05-06浏览:次
请本次答辩的研究生在2009年5月7日 12点之前将打印好的5本论文(无需装订)交到信息馆308,论文的修改意见表要夹在论文摘要前,由答辩委员会进行审查,如果研究生没有进行认真合理的修改,答辩委员会可以拒绝研究生进行答辩,或拒绝将论文提交给学术委员会! 附:答辩分组 信息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 2009年5月5日
附件:光电子系硕士答辩分组(2009-05).doc 附件:计算机系硕士答辩分组(2009-5).doc 附件:通信系硕士答辩分组(2009-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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